2009年2月19日星期四

點名制度的演變

  「嚴管勤教」是逢甲的最高教學指導原則,在幾次口述歷史訪談中,聽到退休教授和畢業校友們提到”點名制度”,以我個人而例,唸大學時,老師們在第一堂課就會向修課的學生說明打成績的標準,通常是期中考佔30%,期末考佔40%,平時考加出席率佔30%,老師會隨時抽點,只要三次沒到,就要小心被當囉!這是我當大學生時對於”點名”的認識。

  五十二年逢甲從北屯搬到西屯,開啟了逢甲校史的另一章,逢甲”嚴格的點名制度”目前無法追溯起至自何時,但我相信應該差不多就在這一時期了。早期點名主要有專責工讀生於上課時在教室外點名,只點座位不點姓名,點名不到不只要扣操性分數,學科成績也都要扣分,「嚴管勤教」不只是口號,學校確實在落實。

  學校為了”點名制度”也於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中討論多次,因”外點”有時容易造成困擾,學生無法自行更換座位,工讀生外點與任課老師內點的時間不盡相同,容易產生錯誤。

  民國73年9月19日,第155次校務會談中,通過新制上課點名辦法,原工讀生點名改為任課老師點名,減少錯誤發生,點名缺曠課的資料上網供學生查詢,並附上獎勵辦法以班級為單位,出席率最高的前三名均有獎金,這是73年版的”點名制度”。

  民國75年8月1日,恢復”外點”,由課務組派工讀生在教室外點名,以落實點名工作。新制的點名辦法雖有其優點,但仍有缺失之處,在老師們的反應下,改採”外點”方式,落實點名制度。

  民國77年9月14日,第316次校務會談中決議通過,尊重師生之意願,自本學期起改為內外點並行制,任課教師可自行選擇內點或外點,行內點制者,課務組有時也會抽點以為印證。點名只扣操行而不扣學科成績,由任課老師自行斟斟決定如何扣分,學校不再統一規定。

  民國86年5月28日,第541次行政會議,由黃鎮台校長決議,自八十六學年起,上課點名一律採”內點”,90年3月28日第87次校務會議,教務處推行「榮譽班制度」,由任課教師自行處理學生上課點名事宜。

  「點名制度」隨著時空背景的不同,有了變化,但不管是內點或外點,校方希望學生勤奮用功、努力學習的心,一路走來,始終如一。^^

沒有留言: